2019年龙岗法院院本部配电房改造
答疑澄清公告
各投标人:
关于2019年龙岗法院院本部配电房改造(招标编号:SZDL2019329753)项目,现就投标答疑阶段投标人提出的疑问,根据采购人意见,结合相关法规并基于本项目实际情况,作如下答疑及澄清修改:
一、关于项目招标范围的疑问“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概况为:我院本部综合大楼现有配电柜18个,2016年已更换5个配电柜,目前仍有13个配电柜在超负荷工作,因配电柜标准使用年限为15年至20年,我院现用13个配电柜已使用22年,达到了报废年限。为确保我院用电安全,现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我院配电房进行工程改造。疑问:本次投标的工程范围,包括:2台变压器更换,变压器相应高压电缆和母线槽,9台GCK低压柜更换,空调控制柜6台更新为5台,及配电房内部相关设施的施工。是否仅限于龙岗法院本部配电房内部改造?招标图纸:图号P19015S-A-09至图号P19015S-A-13,图号P19015S-A-23至图号P19015S-A-30,共计13张图纸,包含有低压电缆和低压配电箱,这些工程量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?”
答复: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内容,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。
二、本工程附件工程量清单中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”序号第53项、子目“塑料卷材楼地面”的工程量“400㎡”修改为“40㎡”。
三、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,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,本答疑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,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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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09月23日